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标准

    1.勤奋学习:

◆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

◆学习成绩优良率在30%以上,不及格人次低于5人次;

◆上课纪律好;

◆在学习风气、第二课堂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遵守纪律:

◆班级有适合本班特点的学习、生活制度和公约;

◆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3.积极开展集体活动:

◆全员准时参加校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要事先请假)

◆有组织、有目的、有成效地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包括班会、义务劳动、学习、讨论、竞赛、参观、实践等)

◆在比赛集体活动中无起哄鼓倒掌等不文明行为。

    4.团结上进: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无打架等不团结现象;

◆有课堂学习小组、在政治上有上进风气;

◆热爱集体,在学雷锋树新风争做好事方面有突出表现。

    5.宿舍风气好: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60%以上宿舍卫生评比成绩为80分以上;

◆有团结、和谐、上进的舍风,在文明宿舍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评比表彰

1.评比表彰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后进行,各学生班可根据评比条件,附事迹材料,向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组织优良学风班的初评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及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表彰。

    3.优良学风班的评比要宁缺勿滥,最多不能超过班级数的20%

 

对优良学风班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和评定奖贷学金、三好评比、推荐免试研究生相联系,优良学风班可以享受较多的奖贷学金。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1999720

 

 

发表时间: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