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资助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说明

1、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每学年开学时开展,困难等级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各类助学金申请的必要条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请备2份原件,须加盖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民政所、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章有效,人民政府、乡镇政府章无效);
3、请自行保存《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若干份备用;
4、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含老生和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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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7-18 供稿: 学生事务中心孙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