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资助

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制度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对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1、基层单位主要涵盖以下范围:
  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
  县城中学、县城医院、县政府所属部、局、委、办等机关单位除外。
  地处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针对上述行业,工作现场可适度放宽到县政府所在地。
  地处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针对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资助范围。
 
2、个人申报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
(2)学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份;
(3)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
发表时间:2017-07-18